本周最出彩的外出交流,不外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聽審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有關中國光伏產業(yè)“雙反”征稅措施的聽證。俗話說,好事不可兼得,由于兩者的時間相近,僅能選取一項內容參加。鑒于平時以訴訟業(yè)務為主,筆者選擇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聽審。
1、黎明前的黑暗
鑒于ILI的工作人員反復提醒,去最高法院聽審的來自全世界各地的法律界人士以及民眾,每天一共60張入場券,領完為止,即便領到入場券,也可能在最后一刻,被最高法院登記執(zhí)業(yè)大律師們直接擠掉所有名額,他們曾經凌晨3點排隊,排到7點時被告知,由于臨時來了兩輛大巴士的大律師來聽審,該日對外開放的名額全部作廢,4個小時在法院門口的排隊成為無用功。
有鑒于此,培訓團中的周晶敏、高興及筆者三名律師冒著零度的低溫,凌晨2點45分從公寓出發(fā)前往最高法院門口排隊。與我們想象中的排隊不同,在最高法院門口排隊就是真的排隊,沒有座位,沒有頂棚,沒有熱水,就是露天排隊,我們趕到時,正是黎明前,明月高懸,但寒風凌冽,隊伍已經排到了10、11和12位,排在第一位的兄臺更是直接帶著睡袋來的,后面幾位也不遑多讓,毛毯、防風傘、羽絨大衣等等一應俱全,由于客場作戰(zhàn),我們不可能有更好的條件,只能把身邊最保暖的冬裝全部穿上,盡管如此,寒風吹來,仍如利刃拂面,一陣陣寒意從腳指頭一層一層往上滲透,有時候只能不停跺腳或者原地跑步取暖,但又不敢離開隊伍太遠,畢竟這里的每一個排位都有大批的粉絲虎視眈眈,一旦離開,很可能就被后面的人取代。
由于擔心今天審理的案件系有關聯邦法律和憲法修正案,很可能有大批美國律師前來聽審,從而直接作廢全部聽審名額,于是大家都在默默的祈求,每當一輛大巴士經過,所有人都會心頭一緊。在這樣的寒冷與忐忑中,我們相互鼓勵,從凌晨3點40分一直堅持到早上7點。當聯邦法警拿著粉色的入場券來到疲憊不堪的人群前時,隊伍中甚至發(fā)出了一陣歡呼。
2、眾神的殿堂
7點30分,經過了嚴格的安檢,我們被獲準進入聯邦最高法院,每個人手里都緊緊的攥著那張來之不易的入場券。在法院的食堂吃過簡單的早餐后,8點30分開始了第二場法庭門口的排隊,盡管還是枯燥的排隊,但是相對于門口寒風呼嘯中近4小時站立,已經是天壤之別。
9點30分,在聯邦法警的指引下,我們從G層進入法院F層,在經過了第二次嚴格的安檢后,終于進入了傳說中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庭。整個大法庭室內挑高大概有三層樓高度,四周全部是大理石科林斯圓柱,氣勢恢宏,石柱的最上方是四組雕像,分別雕刻了羅馬神話中的正義之神、智慧之神、和平之神、真理之神、平等之神、守護之神等等,還雕刻了拿破侖、馬歇爾、所羅門王等西方世界中的名人和為最高法院作出貢獻的大法官,甚至在法院東門上方還看到了孔子的浮雕!這也寓意著,最高法院的審判是在眾神的監(jiān)視之下。
法庭正中放置著九把皮椅和一排弧形的審判臺,皮椅之后是紅色的帷幕。面對審判臺的是一個孤零零的發(fā)言席,這是給今天的Oral Argument 審理程序中發(fā)言律師的席位,也就意味著,出庭律師要直面九名大法官的詢問,壓力可想而知。與美國其他法院的法官不同,一般法官稱為JUDGE,而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直接稱為JUSTICS,直譯就是公正。在一般美國人心目中,最高法院法官就是神在人間的正義代表。
我們按照大法庭內的安保指揮,依次在旁聽席入座,整個大廳鴉雀無聲,人們正襟危坐,安保人員背對審判席,面向聽審人員,面色緊繃,隨時糾正聽審席位中的異常舉動,雖然是聽審,但是必須保持對法庭最基本的禮節(jié),這是對法律的尊重。
3、 equal justice under law
上午10時整,隨著鐘聲響起,紅色的帷幕瞬間打開,與中國法官魚貫入席不同,美國的九名大法官是同時出現在巨大的帷幕之后(看來之前他們九人已經在帷幕后排成一列),在射燈的照耀下同時入席,其出場效果堪比好萊塢明星登場,其中包括以特立獨行著稱的女權主義者大法官金斯伯格。
主持今天庭審的是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John Roberts(此人在美國政治權力架構中排名TOP3,并因前段時間其子初中畢業(yè)典禮上的著名毒雞湯演講“我祝你不幸并痛苦”而同時成為網絡名人,畢業(yè)于哈佛大學歷史學本科和法學院,是兩個世紀以來美國最年輕的首席大法官)。
今天的庭審程序在美國法律體系中被稱之為“Oral Argument”上訴人是美國營養(yǎng)保健品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原審階段,此公司作為被告參與庭審。此公司的母公司是私募股權公司HGGC LLC。
被上訴人是特洛伊 蘭伯特(以下簡稱“蘭伯特”),他在原審階段是作為原告參與庭審的。
案情概要:2013年3月14日,被上訴人提交了針對營養(yǎng)品公司的集體訴訟,理由是營養(yǎng)保健品公司從營養(yǎng)補充劑的銷售中,涉嫌違反加州關于虛假廣告和不正當競爭法的法律。地方法院最初于2014年6月19日對案件進行了受理,調查結束后,地方法院沒有支持蘭伯特的訴請。蘭伯特在上訴期限內沒有提交申請或申請復議的動議,也沒有通知地區(qū)法院他打算提出申訴。但在2015年3月2日的一次會議上,蘭伯特請求提交一份“新復議申請”。該地區(qū)法院拒絕了蘭伯特提出的續(xù)期申請,但認可蘭伯特可以根據法院的當地規(guī)則,提出上訴,并設定了3月12日作為最后期限。案件上訴后,聯邦第九巡回法院也依賴于地區(qū)法院的簡報時間表考慮呈請人是否遵守地區(qū)的規(guī)定,并作出了判決。本案爭議焦點在于,申請人(上訴人)認為,申請復議的規(guī)則雖然各不相同,但整個聯邦法律體系中應當具有統(tǒng)一的截止日期,以免案件長期處于不確定性的狀態(tài)。
整個庭審以法官發(fā)問和雙方代理律師陳述觀點和回答問題的形式進行,每一方均為半小時。與國內的主審法官制不同,最高法院的9名法官每人都會不停的提問和打斷律師的發(fā)言,尤以首席大法官和女強人金斯伯格的表現最為搶眼。我們發(fā)現律師事先準備好的文稿并無太大用處,律師幾乎不能按照之前草擬好的發(fā)言邏輯進行陳述。但這種提問和打斷發(fā)言,不會令人感到威壓,而是一種法律上的探討和探究,據此,律師的庭前準備工作必須相當充分,對案件所有內容必須了如指掌,信手拈來,否則面對9比1的提問,一定會洋相百出。但是我們也發(fā)現,最高法院這種9名法官不分主辦協辦,都有權平等審理的庭審方式,也確實集合了9名大法官的集體智慧。
庭審于一小時后準時結束,雙方時間各為半小時,非常公平,充分體現了最高法院大門上方的座右銘 “EQUAL JUSTICE UNDER LAW”
花絮
最高法院的 “食堂”是對外營業(yè)的,一頓正常的午餐大約是10美元,品種豐富,絕對良心價;
大法官入庭時,書記官會大叫三聲“OYEZ”,意為肅靜,這也是源自英國法庭,目前被美國最高法院使用的傳統(tǒng),目前似乎也只有美國最高法院保留這種古老的方式;
美國法庭內未經允許是禁止拍照的,因此非常遺憾,我們無法拍攝到現場照片,但是法院的展廳內有幾乎可以以假亂真的模型可供欣賞。
作者:上海市聯合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王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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