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師邱寶昌索賠十萬
日期:2007-09-04
作者:任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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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寶昌作為知名維權律師不顧公共利益,違反職業(yè)道德操守,掛羊頭賣狗肉。”近日,有關邱寶昌律師的評論頻繁出現在福壽螺患者楊仿仿的博客中。由于邱寶昌在福壽螺案件中為被告蜀國演義酒樓做代理,引發(fā)原告楊仿仿強烈不滿。近日,針對楊仿仿在博客上對自己的攻擊,邱寶昌律師以名譽權侵權為由向海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賠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
緣起:楊仿仿索賠被拒絕
2月1日,福壽螺案件第一案在朝陽法院正式開庭審理,作為唯一一位生活在廣州的患者楊仿仿以去年6月在蜀國演義就餐感染廣州管圓線蟲病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蜀國演義賠償各項損失費30余萬元,而楊仿仿提供的主要證據為在蜀國演義就餐時所拍的照片。
作為蜀國演義的代理方,邱寶昌律師認為其照片不能確定楊仿仿在蜀國演義就餐的事實,再加上衛(wèi)生局公布的患者名單里并沒有楊仿仿的記錄,楊本人也不能提供就餐票據,所以他們不承認楊仿仿為蜀國演義的消費者。并且邱律師以廣州管圓線蟲病在廣州也有散發(fā)病例為由,拒絕對其做出任何賠償。
不滿:邱寶昌出任商家律師
此案開庭審理三次,就餐證據成為了庭審的爭論焦點,至今此案仍未宣判。而作為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yè)委員會主任的邱寶昌律師成為與消費者維權官司中的商家代理律師,引發(fā)楊仿仿不滿。楊仿仿在其博客中多次提到對邱寶昌的這種行為感到“極大憤慨”。楊在博客上公開聲稱,邱寶昌律師的做法“有損職業(yè)操守”,并且“破壞消費者維權的大環(huán)境”。楊仿仿同時表示,他向消費者協會、律師協會等部門對于邱作為消費者維權律師卻出任商家代理的行為進行了投訴。
發(fā)展:雙方引發(fā)博客大戰(zhàn)
7月30日至8月6日,名為“邱寶昌先生聲明”的帖子三次出現在楊仿仿博客的留言板,聲明稱,“警告楊仿仿立刻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钡珬钜琅f發(fā)表了多篇關于邱寶昌律師的評論,其中一篇題目為 《邱寶昌律師是晚節(jié)不保嗎?》
8月13日,一個題目為“讓事實說話的blog”公開發(fā)表揭露楊仿仿內幕文章,主要內容為指責楊仿仿聲稱的百萬年薪和美國加州州立大學畢業(yè)文憑造假。邱寶昌律師稱,博客內容全部是他的助手在運作,但他們已經對楊仿仿本人做了詳細調查并掌握了一定證據。博客中還發(fā)布了楊仿仿的工資單。
現狀:邱律師索賠10萬
8月8日,邱寶昌律師以楊仿仿侵犯其名譽權為由,將其起訴至海淀法院。邱律師在訴狀中稱,楊仿仿在博客和其它媒體上對其無端漫罵、侮辱和誹謗,并進行惡毒的人身攻擊,造成了對其社會評價的降低,要求其立刻停止侵權并賠禮道歉,索賠精神撫慰金10萬元。他同時表示,將把這10萬元全部捐給陽光骨髓庫或者希望工程。
對于邱寶昌律師的起訴,楊仿仿告訴記者:“我的薪水多少,是我的隱私,我只有義務向稅務部門報稅。但在沒有生病之前,百萬新臺幣還是不止的?!睏罘路轮肛熐駥毑蓭煂ζ洹斑M行打擊報復”。
邱寶昌:我為企業(yè)代理是合法的
對于以消費者維權著稱并擔任多家消費者維權組織職務,此次出任商家代理是否會影響自己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邱寶昌律師說:“維護消費者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我在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并得到了認同。但實際上我是一名專職律師,我為企業(yè)代理是合法的?!鼻衤蓭熣f,在這個案件中,他對楊仿仿編造光環(huán)的行為非常厭惡,他提起訴訟不僅是維護代理律師的尊嚴,同時也為了凈化互聯網,提醒一部分人不要利用互聯網進行公開的漫罵,污染互聯網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