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外資法律服務 上海將對外國律師給予更多優(yōu)惠
日期:2003-09-11
作者:市律協(xié)宣傳部
閱讀:7,604次
昨天(10日)上午,數十家海外律師事務所駐滬代表處的首席代表們與上海市副市長周禹鵬直接對話,一起探討入世以后,上海市政府為法律服務業(yè)的外商投資創(chuàng)造更好的投資軟環(huán)境的事宜。期間,周禹鵬透露,上海將于最近對包括法律為代表的外資中介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予以放寬,并會在全國性規(guī)定的基礎上走在前面,進行“先行先施”,給予特別的優(yōu)惠。 周禹鵬介紹,日前國務院剛剛在廈門召開了由副總理吳怡主持的專門會議。這次會議提出,中國在吸引外商投資的程序上將盡快進行大幅度的簡化;同時要在法律服務貿易領域放寬限制,馬上制定出新的法規(guī)。而具體到上海,市政府會根據這次會議的精神,結合今年6月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率先部分放開外資律師事務所在上海的登陸監(jiān)管,給他們更多的國民待遇。 今后,凡是具備曾在香港注冊,在港實際經營滿三年并且有50%以上雇員都是香港公民上述三個條件的非大陸律師事務所將會在上海享受到全新的優(yōu)惠。具體待遇有,他們可以和國內律師事務所進行聯(lián)營,彼此共享人源和資金源;洋律師只要在滬住滿2個月即可以開始從事法律服務;另外內地的司法考也將全面向洋律師們開放,這意味著他們有可能取得包括民事、刑事等領域廣泛的執(zhí)業(yè)資格,直接為上海市民服務。 “這確實是一場婚前的熱戀”上海市司法局律管處張彪副處長這樣告訴記者,他表示國外所同國內所的聯(lián)營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實質性進展,從此外資法律服務能夠以中國同行合作的方式嘗試涉足過去規(guī)定設置的禁區(qū),而不再局限于直接投資、金融、國際貿易等個別領域。這不僅會帶來上海外資法律服務貿易機構規(guī)模的擴大,同時也會帶來它們收益的大副增加。 另外,周禹鵬昨天還作出保證,上海將會建立起一個政府職能部門與法律中介服務在內的外商投資者的對話溝通機制,以此作為落實WTO國民待遇的現實舉措。今后,上海市政府的地方法令的制定也會嘗試聽取這些外國法律工作者們的意見。 據市司法局提供的數據,目前在上海在設立代表處的海外律師事務所已經達71家,其中美國的最多,有11家。從總量上,上海去年已經首次超過北京,注冊的外資所占到全國的46%,其中不乏像美邁斯、年利達這些世界一百強的律師事務所。而去年一年,上海的外資所創(chuàng)收額有3億元人民幣,最多的一家達到5000萬元,金額遙遙領先與中資律所。 但是,在昨天的對話中,外資所代表們均表示他們在服務過程中還遇到重重困難。德國法合律師事務所的戴安妮女士表示,信息不通就是最大的困難之一,她希望今后上海市政府能增加政策的透明度,這也是WTO協(xié)定中的重要內容。